近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函同意建立城鎮化工作暨城鄉融合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同時明確,不再保留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據了解,聯席會議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28個部門和單位組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牽頭單位。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統籌協調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工作,研究提出政策建議和年度重點工作安排,協同推進重點任務落實,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加強會商溝通、信息共享、監測評估。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席會議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增加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負責同志兼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召開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由召集人主持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員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提出召開會議的建議。會議可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也可邀請其他有關部門、地方和相關專家參加。在會議召開之前,可召開聯絡員會議,研究討論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并印發有關方面。重大事項按程序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按照要求,各成員單位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將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到實處。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