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以下簡稱“新《標準》”)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作為規范和引領我國綠色建筑發展的根本性技術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自2006年發布以來,歷經十多年的“三版兩修”,此次修訂之后的新《標準》總體上達到國際領先水平。同時,與新《標準》銜接,《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正在修訂中。兩者相輔相成,共同推進綠色建筑評價工作。
針對行業關心的問題,記者采訪了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相關負責人。
記者:《標準》修訂是行業內的一件大事,有人用“千呼萬喚始出來”來形容,可以看出行業充滿期待。請介紹一下新《標準》修訂情況?
相關負責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召開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動員大會指出:“聚焦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致力于綠色發展的城鄉建設”。
《標準》是綠色建筑領域基礎性標準,對評估建筑綠色程度、保障綠色建筑質量、規范和引導我國綠色建筑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2017年12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組織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開展國家標準——《標準》的修訂研究工作。
此次修訂旨在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基本理念,結合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以構建新時代綠色建筑供給體系、提升綠色建筑質量層次為目標,充分結合工程建設標準體制改革要求,改變重技術輕感受、重設計輕運營的模式,擴充綠色建筑內涵,提升綠色建筑品質,形成高質量綠色建筑技術指標體系,并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有效銜接。
記者:請問修訂的主要內容和創新亮點有哪些?對行業發展起到了哪些促進作用?
相關負責人:重構了評價指標體系,重新設定了評價階段,增加綠色建筑基本級,擴展內涵和技術要求,提升了建筑的性能。
重構評價指標體系,響應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2006版和2014版《標準》的指標體系均以傳統的“四節一環保”為基礎,新《標準》以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推動建筑高質量發展、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為目標,創新重構了“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五大指標體系。
重新設定評價階段,引導綠色技術落地實施。2006版《標準》規定了綠色建筑的評價為運行評價,2014版《標準》規定了綠色建筑的評價分為設計評價和運行評價。設計評價應在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過后進行,運行評價應在建筑通過竣工驗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進行。此次《標準》修訂時研究確定了“綠色建筑的評價應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進行”,取消設計評價,但在設計階段可以依據相關技術內容進行預評價。
增加綠色建筑基本級,全面推廣綠色建筑。2006版和2014版《標準》均規定了綠色建筑等級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新《標準》在三個星級基礎上,新增“基本級”,則綠色建筑的等級分為基本級、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4個等級。綠色建筑評價條文滿足“控制項”的要求即為“基本級”,基本級所有控制項將全部納入正在編制的39本全文強制性工程規范,預計2025年左右新建建筑將全面達到綠色建筑標準;增加基本級也兼顧了地區發展不平衡和城鄉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另外,綠色建筑分為四個等級也是國際主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的普遍做法,方便綠色建筑領域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擴展內涵和技術要求,與建筑科技發展相適應。建筑科技發展迅速,修訂研究增加了2006版和2014版《標準》考慮較少或未考慮的內容,如建筑工業化、海綿城市、垃圾資源化利用、健康宜居、建筑信息模型等相關技術要求,拓展綠色建筑的內涵。
提升建筑性能,推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前兩版《標準》中均未涉及促進人在建筑中的身心健康方面的內容,新《標準》在多個章節中體現安全、健康、適老等性能要求,例如建筑陽臺、樓梯、落地窗等設置防墜落措施,適老、適幼技術措施,無障礙設施,室外交流空間,健身條件,宜居的室外環境,室內空氣品質提升,水質要求,舒適的室內環境。
記者:可以看出,綠色建筑的發展將大大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據相關人士介紹,有關部門正在建立使用者監督機制,請談一談如何確保綠色住宅質量品質?
相關負責人:建立使用者監督機制的目的是為了切實保障綠色住宅工程質量,兌現綠色住宅品質性能。具體來講,針對竣工驗收、交付驗房兩個階段和住宅內裝環節,深入研究建立建設項目質量可控、使用者可監督的具體措施。
人民群眾住在安全耐久、更為健康的居所,是我們的根本目的。綠色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是過去沒有的,主要包括綠色性能驗收、全裝修質量驗收和其他如欄桿、護欄質量等驗收。涵蓋的范圍更為廣泛,對開發建設、施工、監理、物業要求更為嚴格,我們規定了不能簡化驗收的程序。
對綠色住宅交付驗房提出明確要求:驗房時提交《住宅質量保證書》等,對綠色住宅的綠色性能和全裝修進行查驗,《住宅質量保證書》內容應增加綠色建筑的星級。此外,我們加強了綠色住宅標識評價管理。
記者:我們知道,綠色建筑評價管理制度在不斷地完善,將進一步放開第三方評價市場,下放管理權限。請談一談《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修訂的初衷以及目前的進展。
相關負責人:通過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引導綠色建筑發展是國際通行做法,為決策者和設計者提供依據,引導消費者消費,有效推動綠色建筑發展。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更好適應我國綠色建筑發展趨勢,規范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工作,標準定額司于2018年啟動了《辦法》修訂工作。
記者:請介紹一下《辦法》修訂主要側重哪些方面內容,對于推進綠色建筑評價起到哪些作用?
相關負責人:《辦法》與新《標準》銜接,保障評價工作順利開展。將綠色建筑等級由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3個等級,調整為基本級、一星級、二星級和三星級4個等級。將評價階段由設計評價和運行評價,調整為預評價和評價。完善了標識證書和標志的樣式與內容要求。對評審程序和評價要求等進行了調整補充。
此次修訂旨在落實國家“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行屬地化、市場化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地區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工作。進一步強調推行綠色建筑市場化第三方評價,明確各地可自由選擇采用購買服務或市場行為兩種方式開展評價工作,制定第三方評價機構能力指引。
《辦法》修訂加強過程監管,提出評價機構實行登記管理制度。完善評價機構和標識項目監管要求,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為目標,明確地方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標識項目評價質量和后續實施情況的監管責任和工作程序。
此外,創新管理機制,建立信用管理制度。建立針對評價機構和其他相關市場主體的信用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市場信用環境,構建以誠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
記者:推進綠色建筑發展目前還有哪些短板?如何發展綠色建筑?
相關負責人:當前,綠色建筑發展重設計、輕運行問題突出。高星級綠色建筑項目比例偏少,三星級標識項目占獲得標識項目總數的9%。實際體驗感不強。綠色建筑建設與運行脫節,“圖紙上的綠色建筑”問題突出,許多綠色技術措施在建筑運行過程中沒有發揮實際效果。
綠色建筑保障體系仍不健全,支持綠色建筑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尚待完善,缺乏上位法支撐。綠色建筑理念宣傳不夠,社會各界缺乏對綠色建筑內涵的了解,以消費者為主體的綠色建筑市場環境尚未形成。
我們將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關于推動綠色發展的要求,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批示精神,扎實落實今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推廣綠色建筑”的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圍繞致力于綠色發展的城鄉建設工作,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為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添磚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