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各地多數(shù)在5月左右調整預算,當?shù)卣畟l(fā)行及基建資金籌集及下達出現(xiàn)“上半年無債可用、下半年會集發(fā)債”的情況,往往下半年成為重點工程開工面積大、會集花錢、砂石料需求會集迸發(fā)的時期。
但是,2019年當?shù)貍蛱嵩缤庀逻_,重點工程及砂石需求或上半年乃至開年就將進入高峰期。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日前決定,在2019年3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同意當年當?shù)卣畟钕揞~之前,授權國務院提早下達2019年當?shù)卣略鲆话銈钕揞~5800億元、新增專項債款限額8100億元,合計13900億元。
基建融資改進進度或超預期。本次提早下發(fā)債款限額后,當?shù)卣?月即可運用當年債款限額進行發(fā)債,基建資金來源得到提早改進。據(jù)悉,本次調整是為了加快當?shù)卣畟l(fā)行運用進度,保障重點項目資金需求,發(fā)揮政府債券資金對穩(wěn)出資、擴內需、補短板的重要效果,更好發(fā)揮活躍的財政政策效果,保持經濟持續(xù)健康發(fā)展。
此外,全國人大常委會還授權國務院在2019年今后年度,在當年新增當?shù)卣畟钕揞~的60%以內,提早下達下一年度新增當?shù)卣畟钕揞~。授權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