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正式印發。黨中央在中央紀委《規則(試行)》的基礎上制定新的《規則》,上升為中央黨內法規,由黨中央給紀檢監察機關定制度、立規矩,彰顯了黨中央從嚴管黨治黨、強化自我監督的堅定決心,體現了黨中央對紀檢監察機關嚴管厚愛和殷切期望,必將有力推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扎緊制度籠子,強化自我約束,依規依紀依法履職盡責,實現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管黨治黨、標本兼治的鮮明特色。經黨中央批準,2017年1月中央紀委印發了《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對紀檢監察機關履行職責的權限和程序做出規范,體現了紀檢監察機關全面從嚴治黨首先把自己擺進去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實踐表明,《規則(試行)》對紀檢監察機關強化自我監督約束、履行好職責使命發揮了重要作用。黨的十九大對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作出戰略部署,也為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指明方向。新形勢新任務對紀檢監察機關履職盡責提出了更嚴要求,也對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提出了更高標準。這次由黨中央制定《規則》,就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中央給紀檢監察機關定制度、立規矩,不僅僅是提升法規位階,也不局限于內容補充完善,更充分體現了加強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體現了對紀檢監察機關行使權力要慎之又慎、自我約束要嚴之又嚴的一貫要求。
當前,反腐敗斗爭取得了壓倒性勝利,但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全面從嚴治黨依然任重道遠,紀檢監察機關責任更加重大。特別是隨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持續深化,紀委和監委合署辦公,紀檢監察機關既對黨組織和黨員開展監督,又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施監察,監督范圍擴大了、權限豐富了,社會關注度更高了,紀檢監察干部經受的考驗也更加嚴峻。實踐表明,紀檢監察權是把雙刃劍,必須針對紀檢監察工作中的關鍵點和風險點,形成有效管用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把規矩立起來,讓紀律嚴起來,從內容到形式都體現嚴和實的要求,這樣才能確保紀檢監察機關更加嚴肅有效地履行職責。制定《規則》,就是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不斷健全紀檢監察機關內控機制,建設忠誠堅定、擔當盡責、遵紀守法、清正廉潔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堅強組織保證。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規則》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總結吸收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理論、實踐、制度創新成果,立足有效監督制約,在健全內控機制、優化工作流程上著力,針對實踐中反映的問題和權力運行中風險點作出嚴格規范,在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審查調查、案件審理等環節,規定了具體審批事項,體現了全程管控、從嚴把關。例如,在線索處置環節,明確信訪舉報部門歸口受理信訪舉報,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對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確保對問題線索處置全程可控;在談話函詢環節,規定談話函詢之前要嚴格審批,談話內容應制作談話筆錄,必要時對談話函詢的說明情況進行抽查核實;等等。通過整合規范紀檢監察工作流程,強化內部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規則》為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制度有了,關鍵是抓好執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學習貫徹執行《規則》,提高政治能力,增強專業能力,強化紀法思維特別是程序意識,嚴格依照權限、規則、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確保紀檢監察工作始終在制度軌道上運行,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懲惡揚善的利劍永不蒙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