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8年三季度
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進展情況的通報
建辦質函〔2018〕774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天津市城鄉建設委、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委、重慶市城鄉建設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建質〔2018〕31號)要求,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送了2018年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進展情況,我部開展了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督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一)總體情況。
2018年前三季度,全國共發生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581起、死亡673人,比2017年同期事故起數增加58起、死亡人數增加49人(見圖1、圖2),同比分別上升11.09%和7.85%。全國有30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生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事故,14個省(區、市)死亡人數同比上升,其中,寧夏、四川、河北、黑龍江等省(區)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上升超過100%,新疆、陜西、云南、內蒙古、甘肅等省(區)事故死亡人數同比有較大幅度下降(見附件1)。
(二)較大及以上事故情況。
2018年前三季度,全國共發生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較大及以上事故19起、死亡78人,比2017年同期事故起數減少3起、死亡人數減少8人(見圖3、圖4),同比分別下降13.64%和9.30%。全國有13個省(區、市)發生房屋市政工程生產安全較大及以上事故,其中,廣東、安徽各發生3起,廣西、貴州各發生2起,山東、河南、江西、海南、寧夏、天津、河北、上海、四川各發生1起(見附件1)。
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控情況
截至2018年三季度,全國有22個地區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實施細則,占全部地區數量的68.75%。
2018年三季度,全國共組織《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宣傳貫徹活動5754次,參與人員342636人次。其中,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活動126次,參與人員17633人次;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活動5628次,參與人員325003人次。山東、江蘇、江西、山西、四川、廣東等省宣傳貫徹力度較大。
2018年三季度,全國企業自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隱患共計187839個,整改完成182421個,整改率為97.12%。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督辦重大安全隱患共計7507個,整改完成7358個,整改率為98.02%,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上海、湖南、海南、重慶、陜西、甘肅、寧夏、新疆等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整改率為100%。
2018年三季度,各地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開展監督執法檢查,共檢查工程113210項,查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違法違規行為3879起,處罰單位3089個,處罰人員1457名,罰款3719.21萬元,暫扣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32個。湖南、北京、四川、內蒙古、山東、江西、江蘇、廣東等省(區、市)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違法違規行為罰款金額較大,黑龍江、上海、海南、西藏、青海等省(區、市)罰款金額為0(見附件2)。
三、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建設情況
截至2018年三季度,全國有26個地區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開展了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層級考核工作,占全部地區數量的81.25%。
各地積極推進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信息共享交換工作。全國有26個地區的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已將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信息、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信息交換至全國建筑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完成了第一批數據共享交換工作;上海市的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信息和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信息、江西省和陜西省的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信息尚未交換,湖南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尚未交換任何信息;山西、上海、河南、云南、西藏、甘肅等6省(區、市)數據更新不及時。全國有21個省(區、市)制定了第二批數據共享交換計劃,其中,吉林、江蘇、浙江、福建、廣西、海南、貴州、云南、青海等9省(區)啟動了第二批數據對接。
2018年三季度,各地共記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不良信用信息9656條,涉及單位5667個、人員3527名,其中,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記錄不良信用信息594條,涉及單位474個、人員269名;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記錄不良信用信息9062條,涉及單位5193個、人員3258名。各地納入聯合懲戒對象的單位308個、人員89名,其中,納入省級聯合懲戒對象的單位60個、人員28名;納入市縣級聯合懲戒對象的單位248個、人員61名(見附件3)。
四、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督查情況
2018年三季度,我部對河北、內蒙古、山東、甘肅、寧夏和新疆等6省(區)開展了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督查。重點檢查省、市、縣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控、安全事故責任追究以及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建設等專項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并按隨機抽取的項目清單,現場檢查了28個在建房屋建筑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工程18個,總建筑面積39.56萬㎡,在全部1862項檢查內容中,符合項1567項,不符合項295項,分別占總檢查項的84.16%和15.84%;城市軌道交通工程10個,車站建筑面積17.2萬㎡,區間長度10.9千米,在全部1403項檢查內容中,符合項1146項、不符合項257項,分別占總檢查項的81.7%和18.3%。
本次督查共反饋書面意見555條,并對5個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存在質量安全隱患的工程下發《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建議書》。6省(區)均積極制定整改措施,按要求認真進行整改,并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依法實施行政處罰(見附件4)。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各地報送情況及我部督查情況看,各地在開展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中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前三季度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仍然保持“雙上升”,較大及以上事故未得到有效遏制。二是重大安全風險防控有待加強,企業不嚴格執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未按規定編制論證專項施工方案,或未按專項施工方案施工等行為仍然較多。三是監管執法工作存在差距,特別是事故查處不嚴不實,對發生事故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任企業和責任人資質資格不依法處罰,或不及時轉送有處罰權限的部門進行處罰。四是專項治理行動落實“有溫差”,有的地區安全專項治理工作要求沒有落實到項目和基層,壓力和責任懸空,有的地區抓工作缺乏連續性,成效不彰。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上來,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持續深入推進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著力防范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為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安全環境。
一要堅決防范遏制群死群傷事故。深入貫徹落實《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全面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加強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查處不嚴格執行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論證制度及不按方案實施等突出問題,依法實施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處罰措施。
二要切實強化事故查處問責。嚴格落實事故企業安全條件復核制度,依法對事故責任企業和責任人進行處罰,對需轉送有處罰權限部門或提請上級主管部門實施處罰的,要及時提出明確的處罰建議,并附違法事實材料。
三要加強安全監管能力建設。積極完善安全監管機制,探索創新監管模式,推進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加快歸集全國各類安全監管信息,建立健全涵蓋企業、人員、起重機械、工程項目、生產安全事故、安全監督機構及人員等信息數據庫,促進監管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
四要夯實安全生產工作基礎。持續加強法規制度建設,注重建章立制,實現由“專項治理”向“長效管理”的轉變。深入貫徹落實《工程質量安全手冊(試行)》,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加快完善信用管理體系,強化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推動構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格局。
04 2018年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督查執法建議書所列項目整改及處罰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8年12月25日